高邮市惠民公司财务结算办法

为加强财务管理,严肃财金纪律,保证资金正常运转,维护学校、公司和商家的合法利益,特制定本财务结算办法。

一、学校解款

商店坚持每天将营业款项全部解至惠民公司专用账户,晚自习营业的款项第二天一并解缴;食堂每周一解交上周的全部款项。解款时务必注明单位和项目。惠民公司的银行账户为“单位全称:高邮市惠民教育服务有限公司;账号:3210840101201000087838;开户行:高邮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”。

二、商家报单

每月20日前,商店和食堂供应商须将收货单报至惠民公司。收货单必须有收货单位经手人签字,货物单价必须和公司公告价格一致。迟报单据随下月一并结算。

三、学校结账

学校商店、食堂在每月25日前与总公司对账并结清账目。商店按批发价结算,未销售商品凭库存清单打欠条,下月结账时还清。食堂按公告价格结算。

四、商家结账

每月初与各供应商家结清上一个月的账目。因物品库存量过大,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双方协商解决。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,结清全部货款。

以上财务结算办法,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和完善。

 

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

 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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